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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相宝公寓”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3 生效日期: 2002-05-23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房[2002]27号
  贵阳益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及测算,核定“相宝公寓”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以上收费标准于2002年5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受益业主合理分摊,亮证收费,并于2003年4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附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贵阳市物价局
    注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无  '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花卉盆景  无  ' '
  公共路树  无  ' '
  保安巡逻  有  ' '
  消防  有  ' ' '
  治安防范  有  ' ' '
  公用管道  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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