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顺昌县双溪镇与水南镇建制设立双溪街道办事处和撤销际会乡建制并入建西镇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5 生效日期: 2005-12-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5]588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撤销顺昌县双溪镇、水南镇设立双溪街道办事处和撤销际会乡并入建西镇的请示》(南政(2005)综2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顺昌县双溪镇、水南镇建制,设立双溪街道办事处。双溪街道办事处辖东门、中解、建光、和勤、北门、城南、金溪、棋盘等8个居委会和水南、城东、城西、余坊、井垄、下沙、吉舟、新屯、文新、陈布、余墩、溪兰等12个村委会。双溪街道办事处驻城南路278号。
  二、同意撤销顺昌县际会乡建制,并入建西镇。建西镇辖中心街居委会和路兹、安下、际会、慈太、际滨、科头、谢屯、南山、元峰等9个村委会。建西镇政府驻建西镇中心街26号。请你市有关各级政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人员调配、财产处置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