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房调[2002]117号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中天花园等物管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结合中天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天广场Ⅱ组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4元/月(以建筑面积计算)。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及上下水管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掏;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公共安全秩序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
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四、你公司收到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同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批文、收费项目和标准,定期公布收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并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以上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