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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05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7 生效日期: 2003-05-27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3]2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0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期间,经过全省人民的艰苦努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由于多种原因,至2000年底,全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7.3万人,低收入人口61万人,扶贫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扩大联手扶贫面,增加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尽早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推进全省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而努力。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3-2005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加快我省扶贫开发步伐,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特制订本规划。
  一、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省从1994年开始,组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2000年已经顺利实现了既定的扶贫开发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贫困地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省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和5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的国内生产总值由49亿元增加到95亿元,年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由2.3亿元增加到5亿元,年增长17%;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贫困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00元的温饱线,农村未解决温饱人口从1993年底的94万人减少到2000年底的7.3万人,贫困率从17.8%下降到1.5%;贫困地区初步建立起稳定解决群众温饱的支柱产业。在贫困地区创办了一批扶贫开发基地,其中33.3公顷以上的有55个。开发了一批与解决温饱有直接关系的短、平、快种养项目,种植各种热带经济作物7.1万公顷,瓜菜2.6万公顷,海淡水养殖0.14万公顷,还扶持贫困户饲养了大批的家禽和家畜。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共修建各类水库45座,修筑乡村公路2038公里、桥(涵)126座,拉电1467公里,建饮水工程(含打井)4370宗(眼),解决了109万人行路难、47万人用电难、32万人饮水难问题,改造茅草房11万多户,广播、电视的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4.5%和93.9%;贫困地区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琼中、白沙等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2.1%;98%的乡镇有卫生院,缺医少药状况得到缓解;有2.2万农民获得农业技术员证书,农民科学种田的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扶贫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扶贫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省的扶贫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目前,全省还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5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6个,贫困市、县占全省市、县总数的57.9%;贫困行政村有720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27.2%、全省农村仍有61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0.8%,其中未解决温饱人口7.3万人。我省界定的农村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标准为户人均800元,部分刚解决温饱的低收入人口还不稳。
  贫困地区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脆弱,经济发展速度还很缓慢。贫困原因主要有:
  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差。由于我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部分农村不通路、不通电、饮水困难的状况仍然存在,剩下求解决温饱和低收入的人口大都集中在山区、火山石和干旱地区,这些地区石头多,耕地少,水源缺乏,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位于我省中南部的6个县和五指山、三亚、东方市人口25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6万,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经济发展速度仍十分缓慢。海南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台风入侵海南的季节长达7个月,平均每年影响海南的台风有6至7次,台风袭击时,洪水泛滥成灾,农作物被摧残,农民减少收入。每年长达3个月的春旱气候干燥,蒸发量大,造成农作物减产或失收。此外,还有“清明风”、“寒露风”等气候,对农作物都有较大的影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我省每年都有数量不等的已脱贫的人口返贫。科技、文化、教育落后。由于历史的原因,贫困地区的科技、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比较慢,农民的思想还比较保守,“等、靠”的思想较严重,积累扩大再生产的观念淡薄。由于缺乏技术和管理能力,存在着粗耕粗种,重种轻管甚至只种不管现象,造成广种薄收或无收获。我省地方财政困难,对贫困地区的投入有限。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揽全局,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及《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意见》,在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坚持与时俱进,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全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和科技的全面发展。

  三、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
  重点对象。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是7.3万未解决温饱人口和61万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区域。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市、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6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屯昌县、定安县、临高县、东方市;省划定的39个扶贫工作重点乡镇:五指山市的水满乡、冲山镇、畅好乡、毛道乡;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红毛镇、什运乡、吊罗山乡、上安乡、和平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什玲镇、六弓乡、新政镇、毛感乡、三道镇;白沙黎族自治县的邦溪镇、南开乡、阜龙乡、青松乡;陵水黎族自治县的呠号镇、群英乡、英州镇;东方市的江边乡、大安乡、板桥镇、大田镇、东河镇;屯昌县的坡心镇、新兴镇;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七叉镇、石碌镇;乐东黎族自治县的抱由镇、大安镇、千家镇;定安县的富文镇、雷鸣镇;临高县的临城镇、皇桐镇、南宝镇、多文镇。

  四、扶贫开发目标
  我省2003-2005年扶贫开发总的目标是:尽快解决未解决温饱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状况,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收入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提高扶贫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5%和5%,按2000年价格计算,到2005年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和乡镇人均收入分别达到2234元和2046元。社会保障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上有新的进展。多渠道筹集和积累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尽快修改完善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受教育目标。到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以下,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99.9%,初中阶段入学率要达到97%以上,小学和初中阶段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降低到1%和3%以下;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9万人次、“小康班”500名、扶贫系统干部培训4000人次。
  人居环境目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05年,完成95%的茅草房改造任务;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照明难的贫困人口分别达到85%、90%、96%;沼气入户率达到15%;电话普及率达到5%。
  生态目标。扶贫开发要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落实退耕还林任务,保护好天然林和水源涵养林。到200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要达到55%。结合农村改水、改厕、沼气建设,推进文明生态村的建设工程,到2005年,全省建设文明生态村的比例要达到35%。

  五、扶贫开发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以种养业为主的特色产业,是贫困地区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奔小康最有效、最可靠的途径。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结合我省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品,如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等,创造品牌,提高农产品国内和国际竞争能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同时,要发挥气候资源优势,打好“季节差、无公害”的牌子,瞄准市场空档,合理调整生产种植期,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早”。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大力发展海淡水养殖业和捕捞业,发展水产菌种产业带,创建鱼、鲍养殖基地,做大做强海淡水养殖业。要抓住我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的大好机遇,下大力气抓好畜牧业。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户扶持力度,组织农民饲养家禽家畜;另一方面,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推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同时,要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输业,推进产业化经营,以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温饱的基础,也是巩固温饱、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要继续完善“三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公路网建设,完成琼中至五指山、白沙至儋州、抱由至九所、营根至那大、营根至牛漏、呠号至吊罗山、五指山至南圣等一批公路改造,提高乡镇的道路硬化率。续建和完善毛拉洞、小南坪、百花岭等水利工程,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发挥其效益。灌溉条件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打井灌溉等办法,确保贫困地区农业用水。要搞好农村饮水卫生,让农民饮上清洁卫生水,防止地方病发生。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切实加强农网管理,提高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范围,逐步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提高生活质量。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扶贫开发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广大农村要把扶贫开发与文明生态村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以改善交通条件为突破口,结合改水改厕、民房改造、卫生整治、沼气池建设等工作,大力创建文明生态村,改善人居环境,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35%的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要抓住海南退耕还林列入国家计划的机遇,结合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认真组织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努力实现每年退耕还林的目标。继续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使贫困地区山川更加秀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天然林保护,杜绝和防止在扶贫开发中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要控制污染,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对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可以实行搬迁扶贫。要树立人口意识,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改变“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状态,通过扶贫开发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计划生育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四)加快发展基础教育和搞好科技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地区文化科技水平。要强化教育意识,提高师资水平,探索教学改革新路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通过联手扶贫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进行教学交流,开展教改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对贫困学生要实行助学金制度,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要把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科技扶贫的水平。要通过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加快体制创新,调动贫困地区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要以扶贫开发为中心,围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因地制宜,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力争使每个农民掌握两至三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要教育农民树立自强不息的思想,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己的勤劳智慧,摆脱贫困。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对广大农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走开发式扶贫路子,克服“等、靠”的旧观念,增强自我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观念,不断增加收入。要找准扶贫对象,转变扶贫办法,做到扶持一户带富一村,扶持一个项目带富一方百姓。被扶持的农户要投入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并投工投劳,把扶贫开发项目看成自己的项目,加强管理,确保效益。还要引导教育农民,扶贫开发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扩大社会联手扶贫。贫困地区资金、技术、人才不足,依靠外力的扶助,是加快扶贫开发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联手扶贫单位,扩大扶贫队伍,组织实施好联手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的“四帮”活动,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各行各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对口帮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海口、琼海等较发达市、县要在做好对贫困市、县帮扶工作的同时,要与贫困市、县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贫困市、县加快发展。驻琼军、警部队要继续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把帮助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长期纳入军(警)民共建的内容,为扶贫开发再立新功。要积极动员海内外各种社团组织,通过不同形式,支持我省贫困地区建设。各联手扶贫单位,要利用部门优势,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健康有序地流动和转移,积极稳妥地扩大贫困地区的劳务输出。
  (三)增加投入,加强管理,提高扶贫效益。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扶贫工作的支持,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解决农民温饱有直接关系的项目投入。各类扶贫资金投资要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政策规定,资金安排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各记其功”的原则,瞄准贫困群体,改革管理使用方式,建立健全资金激励约束机制,专款专用。一是成立扶贫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做好扶贫资金投放前对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以及资金使用的跟踪工作,检查资金是否落实到项目上。二是建立扶贫资金公示制度,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帐制度,确保资金直接到村到户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杜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扶贫开发工作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为扎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各级领导要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新阶段扶贫开发要坚持省和市、县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原则,把实施扶贫开发规划的效果作为考核贫困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依据。省和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做好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落实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计划。各单位领导要积极组织,制订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落实资金,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加强对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对在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管理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要进行宣传表彰。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要通过检查监督和建立必要的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扶贫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扶贫开发工作是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领导和各族人民要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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