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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5—200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7 生效日期: 2005-10-17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5]17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闽单位:
  为加强人才引进的宏观指导,进一步突出我省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增强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人才保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2005—200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福建省2005—200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略)
福建省2005-200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目录》编制根据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以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确定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主导方向。
  2、我省人才供求状况。《指导目录》在分析本省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状况及人才培养能力,并广泛征集人才需求信息,认真听取有关产业、行业、地区、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山区、欠发达地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情况,提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指导性意见。
  二、编制原则
  1、突出指导性。《指导目录》的编制,旨在为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向、流量的宏观指导提供直接依据。通过编制《指导目录》,提供紧缺急需人才需求信息,引导省外和海外人才以多种形式向我省紧缺急需人才的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地区流动。
  2、体现科学性。《指导目录》坚持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根据不同产业、行业、领域和岗位的不同情况以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特殊技能等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条件要求。
  3、把握差异性。《指导目录》根据我省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和山区、欠发达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际困难,在把握引进人才的条件要求方面注意因地制宜,体现对山区、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厦门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才需求情况,自行制定《指导目录》。其他设区市可补充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指导目录》。
  4、注重实效性。《指导目录》立足当年,适度超前,每年度制定、发布一次。根据闽委发(2004)11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对依据《指导目录》引进的人才,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逐年发放5年生活津贴(其中: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四个设区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生活津贴,由省级财政全额拨补),各类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其支出作为工资项目按现行有关规定给予税前扣除;并给予享受闽委发(2000)10号和闽委发(2004)11号文规定的引进人才除生活津贴以外其它优惠待遇。《指导目录》与相关优惠政策的配套实施,力求在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编制体例
  《指导目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产业或行业、主要涉及领域、主要涉及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职称及能力、经验等要求、地区导向等六大栏目。
  1、产业或行业:指紧缺急需人才分布的重点产业或行业,共18个。
  2、主要涉及领域:指某产业或行业紧缺急需人才涉及的主要领域,共35个。
  3、主要涉及岗位:指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紧缺急需人才涉及的主要职业岗位,共113个。
  4、专业要求:指某产业或行业、某涉及领域紧缺急需人才所要求的专业。
  5、条件要求:指某产业或行业、某涉及领域、专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学历、职称、能力、业绩、工作经验、职业资格、年龄等方面的相关条件要求。
  6、地区导向: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需求相对集中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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