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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3 生效日期: 2005-08-2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5〕6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8月26日
关于加强全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
200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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