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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0年度玉米、高粱杂交种子收购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12 生效日期: 2000-11-12
发布部门: 辽宁省农业厅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辽价发[2000]116号

各市物价局、农业局:
  根据我省今年杂交种子的生产情况,比照粮食收购价格,现对我省二000年度杂交种子收购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玉米杂交种子中准收购价格为每公斤2.20元。各市可根据本地区杂交种子的产量、成本等具体情况,在下浮不超过9%,上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购价格。
  高粱杂交种子的收购价格参照玉米杂交种子收购价格执行。

  二、各地物价、农业部门要做好对种子收购价格的管理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价格法》和《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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