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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地方标准《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等二个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0 生效日期: 2002-08-10
发布部门: 山东省农机局
发布文号:
各市农机局(办):
  《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秸秆机械还田》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花生机械收获》二个山东省地方标准(见附件,以下称两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已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为做好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秸秆机械还田和花生机械收获二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是继2000年发布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谷物机械收获三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之后,对我省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的充实和完善。两个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我省农机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机系统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对于规范农机作业市场,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保护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学习,搞好培训。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和'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工程'的实施,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标准,弄清农机作业的质量指标,掌握其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并结合业务工作加深理解。为提高学习效果和业务水平,可采用先培训业务骨干,然后逐步普及的方式开展培训。县(市)农机校要在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同时,一并做好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普及培训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保农机作业质量。各级农机部门要在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搞好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基础上,在农机作业高峰期间,组织得力队伍,按照规定程序,对农机作业质量进行调查、抽查,及时解决质量纠纷,保证农机作业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标准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机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农机标准化作业与大农业发展配套跟进的新路子。各地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办。
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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