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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期间信访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5 生效日期: 2005-01-2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哈办发〔2005〕3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为做好全国、全省和全市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两会”)期间的信访、安全等工作,确保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北京无集体访、异常访、滞留访,省、市党政机关驻地“门前清”。一是抓好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立即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的全面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对城市困难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等特殊群体、特殊部位要排查到位。对重点人和上访老户要认真落实稳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一旦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组织专门工作组进驻现场开展工作,限期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进京到省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对借上访之机,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煽动闹事的,公安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而造成不良影响。对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责任单位要提前与上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确保不发生群众越级进京到省上访。一旦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地区的党政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三是加强“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法轮功”分子捣乱滋事。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加大防范控制力度,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两会”期间从事各种捣乱破坏活动。一是以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零事故”为目标,有针对性地落实各种防范控制措施。以严防广播电视插播为重点,适时启动防范工作预案,加强巡防控制,严密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做好省、市“两会”重要场所的保卫工作,强化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控制,防范“法轮功”分子滋事,加固“三道防线”,确保北京和我省、我市的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看管场所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法轮功”分子的公开对抗活动,坚决防止集体自杀、自残、脱逃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看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以深挖“法轮功”地下组织为重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分子各种现行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查失追逃行动,力争把负案在逃的“法轮功”分子抓捕归案,减少社会危害。
  三、深入抓好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要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以消除隐患、加强防范,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坚决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强站点管理和监控。二是迅速组织力量对不安全因素较为集中、易发安全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责令整改。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薄弱部位的监管,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四是以棚户区、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煤气管线占压、煤气泄漏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发生各类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市委政务总值班室。落实干部值班责任制,做到24小时有干部值班、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干部和带班领导同志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大情报信息收集和情况反馈工作力度,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情报信息,特别是要注意发现群体性事件中有无建立非法组织、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的苗头和动向,对跨地区串联、策划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动向,以及涉及国计民生、敏感部位和宗教、民族问题的群体性上访动向,力争准确了解和掌握内幕性情报信息,把事态控制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挑拨是非,制造事端。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越级访和不稳定问题,要对事发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失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参加“两会”领导及与会人员要切实安排好本职工作,保证集中精力,自始至终参加会议。“两会”期间,要严格控制外出请假,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分别报请市人大、市政协审批同意。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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