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大通关”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1 生效日期: 2002-10-11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2]6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大通关”工程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海南省“大通关”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国办发[200]38号)和朱镕基总理提出的“实行‘大通关’制度,提高通关效率”的指示精神,参照上海“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现场会”推广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大通关”工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入WTO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需要,以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为目标,从海南实际出发,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大胆改革现行口岸通关模式,实行“一站式”、“一门式”服务,争取在两年内使我省口岸工作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组织领导
  口岸“大通关”工作涉及口岸查验监管、港口机场管理、税务金融、代理中介、生产运输等环节,是跨部门、跨行业的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对“大通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大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初(省委常委)
  副组长:周公卒(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瑞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成 员:鲁久顺(省口岸办主任)
  吴中杰(海口海关副关长)
  陈伟凌(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组长)
  王同礼(海南海事局副局长)
  杨石雄(海南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何坤柱(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
  赵莉莎(省发展计划厅副厅长)
  戴启元(省交通厅副厅长)
  韩兴定(省公安厅副厅长)
  韩 勇(省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梁定民(省旅游局副局长)
  倪 健(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
  董占斌(海口美兰机场股份公司执行副总裁)
  李向阳(海口港务公司副总经理)
  王 艳(海南外运代理公司副总经理)
  黄守忠(海口外轮代理公司船务部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口岸办公室),负责实施“大通关”工程的具体工作。
  主 任:鲁久顺(省口岸办主任)
  副主任:翁秀琼(省口岸办副主任)
  陈智锋(海口海关通关处处长)
  祁学慧(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副处长)
  工作人员:魏 刚(海南边防总队边检处处长)
  谢少忠(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主任科员)
  林 拓(海南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助理)
  王 静(省信息产业局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努力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我省口岸“大通关”的工作目标是:在货物和人员、交通工具进出口岸的通关过程中,通过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旅客流和信息流进行整合,使之合理、规范、畅通,以更高的效率和最低的成本为我省外贸进出口、旅游业提供最佳服务,充分体现政府行政监管和服务的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我省的综合竞争力。
  (一)大力改革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广泛实施“提前报关(检)、实货放行”的查验模式,改变现行的必须在货物抵达口岸后才能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降低查验率,缩短进出口货物人为滞留口岸的时间,使企业只需一次申报即可完成所有通关手续。
  (二)在我省一类口岸所在地建设口岸联合办公场所,切实改变口岸单位办公分散、办事窗口多的状况,变“多站式”服务为“一站式”服务。运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口岸现场的监管条件,加快口岸现场验放速度,提高口岸把关与服务质量。
  (三)建设口岸管理信息网络,实现在网上办理报关、报检、收付汇核销、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审批备案、配额许可证管理等各类手续以及订舱、仓储、运输等货运服务业务,构建“电子口岸”环境,提高我省口岸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
  (四)根据大力发展我省旅游业的需要,进一步改进对出入境旅客的签证管理和查验方式,加快旅客通关速度,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四、落实措施
  我省“大通关”工程的工作时间从2002年10月开始至2004年10月底结束。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规划组、信息工程组等,并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二)搞好调研。调研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我省目前口岸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提出改革的重点,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重新设计货物通关流程。组织各口岸查验单位按照“简化、快捷、科学、高效”的原则,重新设计货物进出口通关流程,督促港口、机场、口岸代理、仓储等部门及外经贸企业按照“提前报关报检、实货放行”的要求做好配套工作,调整各自的作业程序,使之与口岸通关管理改革相连接。
  进一步改进旅客通关流程,做到查验文明高效,监管外松内紧,旅客通道环境优美,各项服务方便周到。
  (四)与省信息管理部门合作,调研“海南电子口岸通关网络平台”的可行性,做好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
  (一)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和完善老口岸管理基础设施。针对海口、三亚、东方、洋浦等一类口岸所在地尚没有口岸集中办公场所、货主办事不便的状况,积极创造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在两年内予以解决,为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打下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通关”观念,把“大通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积极参加“大通关”工程,改进自身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大通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的部门和环节较多。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口岸“一盘棋”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主动配合,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大通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解放思想。“大通关”的实质是改革、是创新,各单位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敢于创新。要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我省“大通关”改革获得成功。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