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农[2002]13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供销社、自治区供销社、兵团计委、兵团供销社:
根据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今年继续稳定我区棉花收购价格政策,棉花收购仍实行指导价管理。自治区下达中准价、浮动幅度和等级、长度差率,具体价格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确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2年度我区棉花收购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绒棉收购价格
细绒棉标准级(3级28毫米)皮棍棉收购中准价为每50公斤400元,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各地标准级皮棍棉收购价每50公斤不得低于360元。等级差率为2%,长度差率为1%,各等级具体收购价格以当地标准级皮棍棉收购价格为基础按等级长度差率表(见附表)计算,级内锯齿棉衣亏补贴按当地标准级皮棍棉收购价格的4%确定。
二、长绒棉收购价格
长绒棉收购指导价继续保持与细绒棉1:1.3的比价,即长绒棉标准级(3级33毫米)收购中准价为每50公斤520元,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等级、长度差价率为2%,各等级具体收购价格以当地标准级收购价格为基础按等级长度差率表(见附表)计算。
以上棉花收购价格和有关规定自2002年新棉上市起执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棉花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表 2002年细绒棉等级、长度差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