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9 生效日期: 2002-10-19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2]9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调整石嘴山市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02)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将原石炭井区的行政区域划归大武口区管辖。
  二、同意将平罗县的隆湖吊庄乡及崇岗乡的长胜、九泉、潮湖3个村划归大武口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二年十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