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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3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6 生效日期: 2003-02-26
发布部门: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平政办[2003]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使我市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200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现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的信息工作责任目标通知如下:
  宝丰县    100分
  叶 县    100分
  汝州市    60分
  舞钢市    60分
  鲁山县    60分
  郏 县    60分
  湛河区    50分
  卫东区    50分
  新华区    50分
  石龙区    40分
  市计委    20分
  市经贸委   20分
  市教育局   20分
  市公安局   20分
  市民政局   20分
  市财政局   20分
  市人事局   20分
  市劳动保障局 20分
  市国土资源局 20分
  市建委    20分
  市交通局   20分
  市农业局   20分
  市外经贸局  20分
  市审计局   20分
  市环保局   20分
  市统计局   20分
  市粮食局   20分
  市煤炭局   20分
  安全监察局  20分
  平煤集团   20分
  舞钢公司   20分
  神马集团   20分
  市工商局   20分
  市地税局   20分
  市国税局   20分
  市水利局   15分
  市技术监督局 15分
  市烟草局   15分
  姚电公司   15分
  天鹰集团   15分
  市安全局   15分
  市卫生局   15分
  市计生委   15分
  市开发区   15分
  市科技局   15分
  市民族宗教局 15分
  市林业局   15分
  市公用事业局 15分
  市盐管局   15分
  市商业发展中心15分
  市司法局   10分
  市文化局   10分
  市物价局   10分
  市广电局   10分
  市旅游局   10分
  市外事办   10分
  市乡企局   10分
  市信访局   10分
  市农机局   10分
  市畜牧局   10分
  市供销社   10分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10分
  市药监局   10分
  市电业局   10分
  市邮政局   10分
  市人行    10分
  市农发行   10分
  工行     10分
  建行     10分
  农行     10分
  中行     10分
  驻郑办    10分
  驻广办    10分
  驻京办    10分
  市通信公司  10分
  市移动公司  10分
  市规划局   5分
  市寿险公司  5分
  市财险公司  5分
  市气象局   5分
  人防办    5分
  年终将根据《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各单位本年度的信息工作进行考评,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确保2003年度政务信息责任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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