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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13 生效日期: 2001-07-13
发布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青国税函[2001] 245 号
市南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4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2001年底前,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国税函[2001]489号)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广东辽宁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化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名单附后),在2001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在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化集团所属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中化广东进出口公司,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京内的成员企业汇总到总公司,一并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缴。
  三、从2001年度起,中化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的规定执行。
  中化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中化集团所属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 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 北京市   2 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北京市   3 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 北京市   4 中化国际橡胶公司 北京市   5 中化塑料公司 北京市   6 中化服装公司 北京市   7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8 中化国际实业公司 北京市   9 中化金桥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  10 中化国际工程贸易公司 北京市  11 中化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北京市  12 中化电子信息技术公司 北京市  13 中化国际信息公司 北京市 ??1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北京市  15 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市  16 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  17 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 石家庄市  18 中化天津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  19 中化上海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  20 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 南京市  21 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  22 中化广东进出口公司 广州市  23 中化广州进出口公司 广州市  24 中化丹东进出口公司 ?丹东市  25 四川中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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