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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重组人粒细胞激落刺激因子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2 生效日期: 2001-05-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格发[2001]151号
济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重组人粒细胞激落刺激因子价格的请示》(济价工字[2001]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重组人粒细胞激落刺激因子,为国家二类生物制品,属于政府定价药品。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各类差率,经测算核定价格为:规格75ug每支零售价178.00元;规格150ug每支零售价284.00元;规格300ug每支零售价454.00元。
  以上药品价格自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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