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价管发[2001]35号
各县、区物价局,电业局:
目前我市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已经完成。为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进一步加强电价管理打好基础,决定建立农村电价电费情况调查报告和通报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为全市各电业部门及其负责供电和管理的有代表性的行政村(市直供用户选二个、每县区选三个),调查内容详见附表一、二、三及填表说明。
二、要把调查表印发到调查点所在的乡镇供电所,由各乡镇供电所按抄表周期逐村填写(附表一),并及时报县局,由各县区电业局将全县区汇总情况及各调查点的情况汇总(附表二)、市直用户由东营电业局汇总,每月底上报市物价局。
三、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切实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市局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较大范围内予以通报。
如在调查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物价局。
附件:1、农村电价电费情况表
2、县区、乡镇农村电价电费情况表
3、填表说明
附表一:
农村电价电费情况表
时间: 村名:
单位:元/千瓦时
序号 项目 月份 当年累计数
一 总电量(千瓦时)
其中:1.总表抄见电量
2.变损电量
二 平均购电单价
三 农村电力管理费
四 应收电费
五 总售电量(千瓦时)
其中:1.居民生活用电
2.非居民生活用电
3.非普工业
4.农业生产用电
六 实收电费(元)
其中:1.居民生活用电
2.非居民生活用电
3.非普工业
4.农业生产用电
七 平均售电电价
八 线损电量
九 线损率
十 损益金额
十一 抄表户数
附表二:
县(区)、乡(镇)农村电价电费情况表
时间: 村名:
单位:元/千瓦时
序号 项目 月份 当年累计数
一 总电量(千瓦时)
其中:1.总表抄见电量
2.变损电量
二 平均购电单价
三 农村电力管理费
四 应收电费
五 总售电量(千瓦时)
其中:1.居民生活用电
2.非居民生活用电
3.非普工业
4.农业生产用电
六 实收电费(元)
其中:1.居民生活用电
2.非居民生活用电
3.非普工业
4.农业生产用电
七 平均售电电价
八 线损电量
九 线损率
十 损益金额
十一 抄表户数
十二 抄表村数
附件三:
填表说明
1、平均购电单价=(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照明电价×居民生活照明用电量/总售电量×总供电量+国家规定的非居民生活照明电价×非居民生活照明用电量/总售电量×总供电量+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电价×非普工业用电量/总售电量×总供电量+国家规定的农业生产电价×农业生产用电量/总售电量×总供电量)/总供电量
2.售电单价=售电收入/售电量
3.线损电量=总表抄见电量-售电量
4.线损率=线损电量/总表抄见电量×100%
5.农电管理费=0.04元/千瓦时×总售电量
6.应收电费=平均购电单价×总供电量+农电管理费
7.损益金额=实收电费-应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