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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全市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7 生效日期: 2001-03-27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淄政发[20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搞好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的'一年集中治理,两年巩固发展,三年实现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总体目标要求,现就2001年全市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2001年全市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一)巩固占道经营综合治理成果,杜绝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已取缔的各类摊点回潮。
  (二)取消临时商业步行街,实现入店、入市经营。
  (三)实施'早餐工程',严格划定早点、夜市经营地点,做到定时经营,保持环境卫生。
  (四)取缔城区所有露天烧烤。
  (五)实施城区车辆定点划线停放制度,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六)完善城区农贸市场上下水、垃圾收集、公厕等设施,加强内部卫生管理,提高整体卫生水平。
  (七)清除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贴乱画。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区内的各类经营业户一律退路进室,各种违章设施限期拆除,还路于民。
  (八)取消城管、环卫、工商、市政、园林、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对店外经营、马路摊点、占道经营的乱收费。
  (九)2001年淄博垃圾综合处理场要尽早开工建设。淄川、临淄、博山区要抓紧落实垃圾处理场新建改建规划。
  (十)保证市两处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临淄、周村、淄川、博山区加快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步伐,提高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十一)取消城区旱厕。今年垃圾房(箱)取消率达50%,新建垃圾中转台、站,搞好垃圾转运车辆和设备的更新维护,推广垃圾袋装化管理,垃圾袋装率达90%,杜绝'二次污染',实现垃圾清运'不落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十二)潴龙河等城区主要过境河道消除淤积的垃圾污物,改善河道污染的状况。
  (十三)落实门前三包。所有沿街单位按照卫生责任区,对自身单位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制度。
  (十四)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及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等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关指标。
  (十五)加强各种小旅馆、小饭店、小理发店、小食品加工点、小饮食摊点日常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法》。
  (十六)理顺城市卫生管理体制。

  二、搞好年度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一)制订工作计划,搞好全年工作动员部署。市政府于3月中下旬召开全市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动员会议,明确今年活动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各区及有关部门要于3月底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本区、本部门2001年度工作计划,并就市容综合整治和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等重点工作拿出专项治理规划。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组织群众开展社会宣传等形式,让全社会都来支持和参与城市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活动的高潮。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区及卫生、城建、工商、公安、环保、交通、宣传等14个主要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及2000年市政府签订的《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目标责任书》要求,针对今年的各项工作重点,以《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个人。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抓好以'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和除害防病为重点的工作任务;城建、规划等部门要集中抓好城市市容卫生综合整治,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协调解决好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厕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治理任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市场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区农贸市场整体卫生水平;公安、交通部门要做好交通秩序和车辆管理,保证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定点停放;环保部门要抓好工业'三废'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水利水产部门要抓好城区河道清淤工作,保持河道清洁畅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抓好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的第十三个爱卫月活动。利用今年4月份全国第十三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和举办国际(淄博)陶瓷博览会的有利时机,动员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突击活动,对城区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对商业街、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清理,开展灭鼠防病、市场治理、河道清淤等活动,使城区市容和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城区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四)把理顺管理体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作为贯彻全年的一项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责任不清、机构臃肿是造成工作推诿、个别部门和基层组织以收费代管理,只收费不管现象的根本原因。各区及有关部门要在做好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把理顺管理体制作为今年实施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重点来抓。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参照先进城市的经验,尽快制定适合本区实际的城市卫生管理新体系,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区内部等城区的各个部位纳入统一规范的执法监管范围,逐街、逐巷、逐小区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实现城市管理阵地式、覆盖式,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现象,为城市卫生管理走上制度化、法制化长效管理的轨道奠定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证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
  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将继续采取市五大班子领导包区、分管市长包部门、部门包行业的办法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把巩固创城成果工作继续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对于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实施长效管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当作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和交通工具,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职能。各级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和爱卫会组织要根据工作目标和重点,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订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和严格的考核细则,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不定期对各区县、有关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好的典型及时向全市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限期整改。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检查评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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