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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19 生效日期: 2001-03-19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1]79号
山东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收费及开支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01)5号)收悉。经研究,对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批复如下:   一、由于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考生电子档案、网上远程录取所需的设备投入和数据维护费用较大,招生成本提高,为保证我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对现行考试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每科15元(不分高中或专科起点)。报名费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每生20元计收。
  二、收费单位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报名费、考试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支出。
  三、本规定自二00一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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