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长信发[2006]8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降低人民群众的信访成本,倡导人民群众以书信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诉求,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人民群众向市、县(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写信反映问题更加方便快捷,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现就在全市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民来信绿色通道”是指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县(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信访局反映问题和诉求时采用平信免费(挂号信、特快专递和包裹除外)邮寄的方式和渠道。?
二、信件内容应是向市、县(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信访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投信人应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或“群众来信”字样。 三、全市各邮政营业窗口在免费收寄收件人为市、县(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信访局,信封右上角标注“人民来信”或“群众来信”字样的平常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和包裹除外)时,由邮政部门加盖“人民来信绿色通道”戳记,实行单独登记、单独封查、单独分拣、专人投递,确保妥投率达100%。邮资由市信访局和各区、县(市)信访局统一支付。?
四、信访部门对收到的群众来信,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此通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信访局、长沙市邮政局?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