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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级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09 生效日期: 2002-09-09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2]6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上网。通过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在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各级政府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内容陈旧、信息过时、页面制作粗糙、栏目单调呆板等,也引起了公众的不满,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为加强各级政府网站管理,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上网工程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是国务院办公厅规划的“三网一库”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是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意义,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对政府网站进行规范、整合
  以现有河南省政府网站为基础,建立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逐步建立省政府公众网信息服务平台。省政府各部门现有和今后新建网站应与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相链接。各省辖市要在现有网站的基础上,建立各省辖市政府门户网站,与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相链接,并对所属各县(市、区)政府现有网站逐步进行整合,将其链接在各省辖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各级政府网站应允许相互链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
  三、加强栏目管理
  必须把网页栏目设置、管理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各单位要在对信息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职能合理设置栏目,各地的概况介绍、机构设置、投资指南,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审批事项、办事规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都要上网公布。网站要办出本地、本部门的特色,不要千篇一律。栏目一经设置就要努力办好,不断提高质量,不能流于形式。
  四、及时更新网上信息
  开发利用好各种信息资源,丰富网站信息内容,是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政府网站的栏目内容必须经常、及时进行更新。当前要抓紧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新:领导成员及其职责分工情况;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名称、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相关规则及办事程序;新出台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地、本部门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的进展情况及政策措施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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