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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鸿基桂苑”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5 生效日期: 2001-01-15
发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筑价房字[2001]02号
  贵阳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并测算,暂定“鸿基桂苑”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
  以上收费标准含水箱清洗、化粪池清掏费用,暂定一年(2001年1月起至2001年12月止)。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服务费时,严格按(1996)筑价房字第4号文件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并于2001年11月到市物价局进行验审重新核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有  每日定时清扫,24小时保洁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消防  有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治安防范  无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公用管道  有  24小时正常运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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