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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5 生效日期: 2000-10-25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工作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贵州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印刷业(含包装装潢)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3.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和内部资料的审批管理工作,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和图书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出版物市场稽查职能交由出版物市场稽查队承担。
  2.将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和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使用费的收转,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条码技术运用,与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的制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
  1.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及出版物排版、制版、装订专项许可企业的审核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2.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审批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规、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调节措施;指导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的结构调整;统筹安排和管理出版基金。
  (三)审核报批全省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核报批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以及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新闻出版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审批全省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和记者站的设立,换发记者证;审批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书刊二级批发单位;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印刷业,审批印刷企业承接省外、境外一般出版物的印制。
  (六)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七)拟定出版物市场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及发行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教科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统一管理全省中小学教材的编、印、发工作。
  (十)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承办涉外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监督出版合同的实施。
  (十一)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二)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三)编制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和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信息网络建设。
  (十四)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的表彰和评奖活动;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和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对外合作处)。
  协调局机关政务,承担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新闻出版动态,开展行业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政策研究,草拟新闻出版法规、规章;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普法教育及其他政策法规事项;管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管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系统;组织拟定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计划财务处。
  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统计制度;指导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定中小学教科书定价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关财务和专项资金;拟定局属单位的经济目标并监督实施。
  (三)人事教育处。
  拟定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指导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管理新闻出版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四)图书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贯彻执行图书出版的政策、规章,制定图书出版社的发展规划;承担图书出版社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重点图书出版计划,承办图书出版社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图书出版社的年检、图书质量监督和图书的评奖工作;组织图书审读,查处违禁图书和图书出版社的违规行为;调控图书出版品种和书号总量,承办内部图书资料编印的审批工作;负责古籍整理出版的规划工作。
  (五)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拟定全省报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建立报业集团、报纸分支机构、报刊名称、报纸开版、刊期、期刊开本、刊期和主办、主管单位等的审核报批及报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承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的审批工作;负责报社、期刊社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组织报刊审读,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审核新闻出版记者站的设立;负责中央及外省、市报社、期刊社驻黔记者站的管理和记者证的核发工作;承办报刊评奖和在筑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备案工作。
  (六)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
  贯彻执行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的政策、规章;拟定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发展规划;承办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机构的审核报批;拟定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计划,承办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检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及鉴定工作;查处违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控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品种和版号总量;管理内部资料性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工作;管理中小学音像教材、电子出版物教材的出版、复制工作。
  (七)印刷业管理处(科技发展处)。
  贯彻执行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政策、法规,拟定印刷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印刷企业设立和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的审核、审批工作,开展印刷企业年检;协调、指导教科书的印制工作;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承接省外、境外一般出版物的印制及出版物出省的印制;审换书刊印制委托书和准印证;组织查处出版物印刷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拟定新闻出版科技工作的政策、规章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工作的专业技术标准;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报批和协调工作。
  (八)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的政策、法规,负责出版物市场发行管理工作,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报批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省教科书的发行工作;审批和指导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查处出版物发行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书报刊和音像电子出版物出境、来黔展览、展销和进出口贸易;审核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
  (九)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
  负责全省“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综合策划、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负责出版物市场的稽查、监管工作;查处全省性违法出版非法出版大案要案。
  (十)版权管理处。
  起草著作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际版权公约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指导、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代理机构、版权协会及反盗版联盟的工作,承办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管理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监督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承办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在筑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单列行政编制3名。

  四、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其中,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兼省版权局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巡视员或助理巡视员2名;正副处长(主任)12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3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单列编制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建立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局属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中心”领导职数2名。

  六、其他事项
  建立贵州省出版物市场稽查队,与“扫黄”“打非”办公室合署办公,单列编制1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非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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