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7]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我部制定实施《创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工作要点》以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很多县的党委政府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强县富民的战略措施,列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使这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国第一批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创造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经验。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劳务输出工作健康发展,我部修订了《创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二批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指导示范县按照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重点落实好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二、各地要指导劳务输出示范县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要把技能培训与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结合起来,提升劳务输出的层次和质量。 三、各地要指导劳务输出示范县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建立延伸至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 四、省、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创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作为搞好劳务输出的重要抓手。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的指导和支持。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加强对其他劳务输出县的工作指导,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异地输出和返乡创业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省、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各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对照工作要点于每年12月底之前报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劳务输出工作总体情况,开展农民工培训、服务、维权工作情况,主要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等。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创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
县委、县政府重视劳务输出工作,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支柱产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立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完善并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培训、就业、维权三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实劳务输出、输入双向对接,以有组织输出带动多元化输出,推动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二)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以有组织输出带动多元化输出,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三)制定推动劳务输出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务输出工作体系。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县、乡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信息渠道的作用,组织引导劳务输出工作。
2、在乡镇建立劳务输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3、发展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扩大乡村劳务信息员或劳务经纪人队伍。
4、县、乡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做好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转移就业情况和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二)加强和改善劳务输出服务。
1、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中长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规划,建立劳务输出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
2、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免费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发放相关材料,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
3、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信息,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完善并落实农民工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县财政把劳务输出服务经费列入预算,保证必须的工作经费。
5、规范各类劳务输出组织服务行为,引导其搞好劳务输出诚信服务。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1、明确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2、完善并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县财政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支持力度。
3、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加强农民工培训制度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努力提高培训针对性,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4、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职业介绍补贴与就业服务效果挂钩的机制,运用政府购买成果、招投标、培训券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资金管理,防范道德风险。
5、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围绕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就业搞好培训。
6、积极探索东西合作、城乡合作、校企合作等培训方式,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大力发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1、围绕培训、服务、管理和维权等方面工作,与输入地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实体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对接机制。
2、发展劳务协作,开发劳务市场,获取劳务订单,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组织程度。
3、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劳务公司、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与输入地劳务公司、培训机构等市场经济组织开展劳务协作。
4、制定扶持政策,规范发展劳务派遣组织。为劳务输出提供职业介绍、培训、管理和维护权益"一条龙"服务。
5、结合当地人文和经济发展特点,制定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强对培训品牌、服务品牌的扶持和劳务品牌的推介,努力打造劳务品牌。
(五)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1、将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维护权益三项工作作为劳务输出工作的总抓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有机结合。
2、在劳务输出工作中积极创造和大力推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以引导、鼓励和支持。
3、指导具体从事劳务输出工作的服务实体搞好培训、服务、维权三个环节的衔接,使三者有机结合。
(六)完善劳务输出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
1、研究制定推动劳务输出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营造有利于劳务输出工作的环境。
2、积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建立劳务输出与返乡创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附件2
第二批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名单 | |
天津市 |
武清区 |
河北省 |
唐县、遵化市、饶阳县、大名县 |
山西省 |
汾西县、临猗县、万荣县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林左旗 |
辽宁省 |
建昌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吉林省 |
农安县、扶余县 |
黑龙江省 |
富裕县、安达市 |
江苏省 |
阜宁县、灌南县 |
浙江省 |
丽水市莲都区 |
安徽省 |
寿县、太湖县、无为县 |
福建省 |
仙游县、平和县 |
江西省 |
宁都县、遂川县、余江县 |
山东省 |
沂水县、菏泽市牡丹区、莘县 |
河南省 |
杞县、嵩县、内黄县、禹州县 |
湖北省 |
石首市、钟祥市、通城县 |
湖南省 |
攸县、嘉禾县、平江县 |
广东省 |
龙川县 |
广西自治区 |
全州县、大新县 |
海南省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重庆市 |
开县、巫山县 |
四川省 |
射洪县、古蔺县、资中县、苍溪县 |
贵州省 |
正安县、天柱县 |
云南省 |
昌宁县、富宁县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陕西省 |
黄陵县、武功县 |
甘肃省 |
秦安县 |
宁夏自治区 |
西吉县 |
新疆自治区 |
且末县、吐鲁番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