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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继续实行起码计费里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4 生效日期: 2002-01-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函[2001]417号
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继续执行铁路专用线起码运距的请示》(义煤字[2001]2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收费继续实行起码计费里程,计算货物运费的平均运距为16公里。
  本批复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至2003年6月30日,届时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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