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建人教[2005]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职改(2002)2号)和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业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人教(2002)107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05年度我省申报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申报土建系列(含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学历、资历、业绩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程序及时间
1、市、州人员的报考。报考人员填写《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经单位同意,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将报考人员信息在5月9日-12日传送到省,同时将《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
2、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人员的报考。个人填写《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交同底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经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汇总,并填写《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与5月9日-12日将两表一并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
3、准考证领取。2005年5月30日-31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及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到省建设厅职改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集中到长沙参加考试,时间定在2005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
2、考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有关法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以及实际运用能力,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采用开卷方式。
3、考试合格。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两年有效。2004年考试合格的成绩今年仍然有效。
4、成绩反馈。考试成绩将于7月初反馈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申报评审材料。
四、其它
1、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2、考前培训按照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附件:1、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2、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略) 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人事厅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