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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4 生效日期: 2005-03-04
发布部门: 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湘建办[2005]2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质电[2005]12号《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我省春季气候多变,多大风大雨天气,易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护和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消除包括火灾在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节后复工工作;调查研究本地区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部位,制定相应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组织有效措施,对公示的重大危险源要重点监控,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按我厅下发的湘建办[2005]11号文件要求,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纳入当地监管范围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教园区的名单、原因和解决对策及时上报;要抓紧完成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查工作,对没有如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地区,要认真自查,分析造成工作拖延的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中曾经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或项目工地要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强化责任,将《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到实处,确保“两会”的顺利召开,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

湖南省建设厅
二○○五年三月四日


附: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建办质电[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目前,农民工已陆续返城,春季施工高峰期即将到来。春季气候多变,大风天气较多,是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两会”即将召开,各地要认真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监管,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对节后返城新进场的农民工和其他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工地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电气线路、基坑支护、工人生活区用电及取暖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开(复)工令后方可开工。
  三、整合资源,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监督资源,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监督能力。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详细工作计划,在巩固2004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争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3%。
  四、健全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和各项目部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把本地区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工作作为避免本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要对本地区以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制定能够客观反映专项整治成效的有关指标。
  五、加强调研,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园区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高校园区监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对尚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要查找原因、提出对策。要将调查的结果报送同级政府安委会,同时抄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本省情况汇总后,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
  六、加快进度,抓紧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行政许可,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重要手段。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从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上进行自查。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加快审查进度,抓紧完成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和企业的事后监管。

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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