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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7 生效日期: 2001-06-27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1]72号

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近年来,全省粮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改政策,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实行政企分开和主附营业务分离,一部分县(市)按照粮改政策规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了粮食购销公司,在贯彻执行国家“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县(市)粮食购销企业的运行情况看,个别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完善,整体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不少县(市)还未建立粮食购销公司,分散经营,无序竞争,增加了经营费用开支,加大了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难度,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甚至造成粮改政策棚架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根据国家粮改政策规定,现就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原则
  (一)有利于落实国务院“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利于实行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二)坚持基层粮管所自愿,充分尊重和保护其经营自主权。
  (三)积极稳妥,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经过试点,分批进行,不搞“一刀切”。
  二、组建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基本条件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较好,经济包袱相对较轻。
  (二)政企分开、主附营业务分离、人员分流比较彻底。
  (三)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精明强干,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营机制。
  三、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建制
  (一)购销公司组织形式: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构成主要来自基层粮食购销企业,以基层粮管所、库(站)购销人员为骨干、具有一级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各乡镇粮管所、购销站、库作为公司的报帐单位,受公司统一领导,在公司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向公司报告业务活动情况和有关帐务,不具备独立核算资格。原有附营企业多种经营业务继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二)购销公司主要职责: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是社会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是负责全县(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是:服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承担政策性粮油购销调存等业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搞好保护价粮食的敞开收购,掌握充足的粮源,保护农民的利益;大力开展粮食顺价销售,搞好城镇居民口粮和军粮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管好国家储备粮及商品库存,确保粮油安全;负责粮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补贴收入管理,加强粮食财务核算,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时上报各种粮油会计、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公司劳动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及人事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
  四、县级粮食购销公司的财务体制
  县级粮食购销公司成立后,以县级粮食购销公司为单位,统一政策性业务财务管理,统一核算盈亏,统一资金管理和信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按时向同级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报送会计、统计报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国有资本和财务的管理。在加强政策性粮油实物量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性粮油补贴的管理,防止虚报套取补贴,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建立和乡镇粮管所改制后,县(市)粮食局不再直接参与粮食经营,主要负责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和计划,指导、委托粮食购销公司承担政策性粮油购销调存和军粮、居民口粮供应及储备粮油管理等业务,并监督执行;协调地区间的粮油调剂,落实粮食流通设施建设;会同工商部门管理好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指导粮食附营企业深化改革,搞活经营;负责会计、统计报表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县级粮食购销公司运行机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以县(市)为单位建立粮食购销公司,在县(市)粮食局领导下开展政策性粮油业务,是用经济手段管理政策性粮食购销调存业务的组织形式,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粮食企业开展扭亏增盈、增收节支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对于推动粮食工作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财政、粮食、农发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要在今年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以点带面,到年底前达到全省大部分县(市)建立起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实现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省粮食局局长崔银太同志为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张鹤喜、省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李文占同志为副组长的省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各市、县也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粮食购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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