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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关于编制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8 生效日期: 2007-03-28
发布部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综合计划司
发布文号:

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国防科工委关于推进军工单位大力发展民用产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ぉ已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根据《报告》精神,我委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ぉ。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国防科工委决定组织各有关单位编制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规划编制的思路
  编制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要充分体现《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突出利用军工技术、能力等优势,发展军民结合产业;把保留军品能力单位作为重点,通过发展民用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重组整合壮大、市场融资、推动产权主体多元化等途径,发展民用产业;坚持高技术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
  二、规划编制要点
  (一ぉ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ぉ保留军品能力单位(包括企业和院所ぉ民品发展情况;
  (三ぉ“十一五”发展目标;
  (四ぉ发展思路和重点;
  (五ぉ主要措施;
  (六ぉ重点项目表(格式见附件ぉ。分三类项目:
  1.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项目。指利用军工技术开发的民品关键技术及其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转化项目ぉ;以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现有生产条件,扩大军民结合产品经济规模、替代进口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的建设项目(生产能力项目ぉ。
  军民结合产品包括军民结合高技术产品和军民结合优势产品两类。
  2.军品出口项目。是指军工单位开发或联合开发的军品(装备ぉ出口项目。
  3.军民结合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指企业通过自建、联合共建或通过产学研联合等方式设立的民品技术开发中心。
  三、其他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在规划编制中贯彻好、实施好《指导意见》。已有民品发展规划的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请各单位抓紧编制工作,于2007年7月底前以民品主管部门的文件一式三份报综合计划司(同步报送电子文件,项目表用Excel格式ぉ。
  附表1. XXX集团公司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表(投资项目ぉ
  附表2. XXX集团公司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表(补贴项目ぉ
  附表3. XXX集团公司军贸项目表
  附表4. XXX集团公司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表
  联系电话:胡宜槐(88581102ぉ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 XXX集团公司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表(投资项目ぉ
  附表2. XXX集团公司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表(补贴项目ぉ
  附表3. XXX集团公司军贸项目表
  附表4. XXX集团公司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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