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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改制企业规范管理和加快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6 生效日期: 2006-03-16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6]12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巩固和发展2005年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成果,现就促进改制企业充分发挥体制创新优势、转换经营机制,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切实加强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企业要按照《公司》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股东会是依照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或委任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是代表公司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经理是董事会任免并对董事会负责的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

  (二)科学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关键在于有效性。设置法人治理结构要与股权结构、发展阶段、产业势态、业务风险等相适应,突出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应做到“因企制宜、分类监管”。规模较小、员工不多的改制企业,可设股东会,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利益主体较多、决策风险较大的企业应增设独立董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确保股东大会的决定和全体股东的整体目标利益一致;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公司》设立法人治理结构,要设立懂经济、懂业务专家型的独立董事,要科学设立运转高效、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母子公司治理体制,明确制度、规范程序,确保治理机制规范运行。2005年全省已完成改制重组的企业,都要结合企业实际,在2006年上半年内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切实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作用。要建立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约、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要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科学民主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把好决策关,加强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监事会要认真发挥好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经理层要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

 

二、推进企业加强管理
  (四)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国企改制重组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管理体制,改制企业要致力于建立灵活、高效、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强的企业经营机制。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促进管理创新。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员工收入能高能低、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形成经营管理者职业风险竞争机制。着重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挖掘成本潜力、降低成本以及强化财务和经营风险防范的企业内控机制;形成市场信息反馈及时、经营决策正确、产品开发投产迅速、营销服务有竞争力的市场反应机制。

  (五)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加强管理是实现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不重视管理、不会管理的企业必将被市场淘汰。扎实有效的基础管理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要在夯实基础、练好内功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岗位测评、定员定额和考试考核制度,搞好工资统计、管理台账、职工奖惩、经济核算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在日常管理中狠抓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包括技术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制定有利于考核岗位工作充实度、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的劳动定额和消耗定额,加强和完善计量工作;制定出符合企业特点,能够有效地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规章制度。

  (六)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强化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建立合理的财务控制制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任何重大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决策,应当有科学的财务处理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核算和分析,实行成本否决,消除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大力降低物质消耗和活劳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从产品开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度,实行质量否决,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加强营销管理,充分搞好市场研究与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建立稳定的客户网络,搞好售后服务和重点跟踪,培养高素质营销人才,强化对营销队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大中型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培育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

  (七)推动企业管理创新。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施低成本和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外部力量,实施规模企业的扩张战略。管理的思想和方式由物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人才开发与激励机制。管理方法和手段要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结合企业特点和管理基础,创新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以现代管理技术为基础的管理方式。加强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管理信息化建设,大中型企业要积极主动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CIMS)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信息系统(MIS)、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和电子商务(E-COMMERCE)系统。中小企业在财务、成本、营销等管理方面要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八)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决定着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育和提升。要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为主线,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着重于企业整体性、长期性的发展,用战略管理的方法,提出规划和目标,用战略的眼光去认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深入分析企业自然资源、资金、人才、技术、管理能力、品牌、企业文化等内部核心资源;要苦练内功,向内使劲,全面提高对核心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购并重组、合资合作等资本运营以及吸引人才扩大核心资源优势,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做强,在发展中不断壮大。

  (九)加快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处于全省工业发展的支柱、主导和特色产业的一些优势改制企业,应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做强做大。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形成“集而不死”、“分而不乱”,经营灵活,充满活力的整体优势,以科学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要充分利用证券市场,以优质资产构建发展活力强的股份公司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区域资本市场提高股权直接融资能力;加大资本运营力度,通过购并重组、合资合作、股权及债权转换等方式,放大资本功能,提高资本快速扩张能力。要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壮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联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促进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明显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十)提高经营管理者带领企业做强做大的能力。企业能否做强做大关键在于经营管理层的能力,核心在于带头人。企业经营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艰苦奋斗、创新创业的精神,带领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要广开视野,选聘优秀经营者。在传统经济伴随着网络经济与技术创新为代表的新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采用多种形式选聘一批有经验、有眼光、有胆量以及有新观念、有专家决策和利用资本市场能力的优秀经营者,带领企业创业和快速发展。

 

四、搞好企业依法经营
  (十一)加强改制企业的股权监督管理。改制企业吸引了大量的域外资本、民间资本和员工入股,组建了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等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已成为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任务,从2006年起全省集中统一对改制企业的股权实行登记托管。通过对股权的登记确权和托管,有利于所有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收益权得到合法维护,有利于股权有序流动。有利于对股权进行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从而促进依法经营、转机建制、规范发展。

  (十二)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经营是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的共同准则,也是企业诚信的基础和防范风险的保障。面对市场竞争的国际化,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学法、用法、懂法,规范企业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要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决策参谋、经营合同把关、诉讼防范及应诉作用。积极推广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制工作提高到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之中,确保企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

 

五、努力创造有利于改制企业的发展环境
  (十三)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改制企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改制企业扶上马、送一程。改制企业可以利用省里设立的一些专项资金,推进企业一些项目实施和发展。可以利用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及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资金等省财政政策性资金。各地视财力情况也要相应设立一些促进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十四)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法律、政策没有明文规定、权限又在地方的税收,可由省级税务部门报经省政府批准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或退税)和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上,改制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对税收增幅大、贡献突出的改制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一定奖励。严格控制对改制企业的税收检查,除国家规定的专项、专案、协查检查外,取消一切多头、重复检查。

  (十五)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科技专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支持改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设立技术创新机构以及有关技术创新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咨询服务;支持改制企业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突出企业主体,采取知识产权入股、项目联合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举办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对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人员,政府给予奖励

  (十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改制企业利用国内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加大对具备条件的改制为股份公司的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做好企业上市辅导,积极探索多途径上市融资。搞好改制企业股权托管工作,提供股权托管融资服务,通过配股、扩股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等服务,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推进我省区域资本市场建设,按照《公司》、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在统一监管下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办法,使一批成长性强、优质、规范的股份公司实现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

  (十七)搞好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要积极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做大做强企业发挥核心作用。在传统经济与新经济交融发展的新时期,需要一大批新型企业家作为领军人物带领企业创业发展。以提高企业家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培育能够驾驭传统经济的能力,又要着重培育掌握新经济的知识资本和判断、决策能力,搞好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采取专门培养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采取省内、国内及国外基地培训、学习考察培训,以及搭建国内外优秀企业家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培训企业家,促进一批新型企业家脱颖而出,以价值实现激励新型企业家带领创业发展、做大做强。

  (十八)加强促进改制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企业生存和发展、职工实现再就业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改制企业的发展问题。从党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上看,国企改革只是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实现吉林工业企业发展、经济腾飞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必须投入更大的精力,形成更加统一的合力,实实在在地对改制企业扶上马、送一程。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自强不息、沿着正确的产业方向健康发展,全心全意地为企业提供高一效、便捷、低成本的优质服务。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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