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第一创业[2006]8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03,090,366.14元股权(持股比例13.81%)。 你公司应当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