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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6 生效日期: 2007-03-26
发布部门: 中国保监会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07]333号

谭媛、梁建强: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谭媛出资190万元,出资比例为95%;梁建强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51号福田商贸大厦6楼东座。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谭媛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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