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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09 生效日期: 2007-05-09
发布部门: 国家民委人事司
发布文号: 民人事字[2007]125号

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的统一部署,2007年将在全国开展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为加强我委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将在委属新闻出版单位中开展选拔推荐工作。推荐范围、推荐对象、推荐条件、推荐程序等均按照新出厅字[2007]116号和新出人[2007]70号文件规定进行。委属各单位可分别推荐1-2名人选报委人事司。曾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的人员和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占推荐名额直接申报。人事司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后向新闻出版总署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
  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要求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及决定的过程)。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被推荐人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一式6份(不盖章)。表格可从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www.gapp.gov.cn下载。一个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采用人选姓名。推荐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委人事司劳资职称处邮箱lzc8805@126.com。推荐表首页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由委人事司填写并盖章。
  3.能代表被推荐人的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水平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6份。
  材料要按时寄送国家民委人事司,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人事司劳资职称处   王红燕,付叶宏
  联系电话:010-66508805,66087341(传真)
  附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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