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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报经人事部审查同意,现将我局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时,在报名参加调剂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专业、工作经历和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在行政法两个职位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的工科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具体名单及合格分数线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3月6日
面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十三会议室(D301房间)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请于面试当日7:30准时凭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D301房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二)请各位考生安排好乘车路线,提前或准时到场,任何原因的迟到或缺席均视为弃权。
(三)证件不全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得入场。进入考场的考生不得随身携带任何箱包和通讯工具,考试试题试卷等不得带出考场。违反上述要求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入场的考生,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后不得返回候考室,请提前做好准备。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1日16:00前发传真至010-64463315(响5声未接听可自动接收传真)确认,确认书请注明"×××(姓名)报考安监总局×××(职位代码)职位确认参加面试及体检,联系电话(报考者签名)"字样。没有确认或不按上述要求确认的,视为无效确认,按弃权论处。
四、体检
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费用由我局支付)。
(一)体检时间为3月7日早7:00开始。体检地点在面试时通知。
(二)体检前一日注意饮食,不要进食油腻、肉类等不好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
(三)体检当日保持空腹,不进食、不大量饮水。化验抽血在9:00前完成,其后提供免费早餐。
面试、体检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在人事部网站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查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
200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