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土偿字[2000]19号
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呈报认证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土地评估资格的请示》(东土发(2000)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已具备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条件,准予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并发给B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二年。
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土地评估业务和收取评估费,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出具地价评估报告时,需将报告副本抄送当地物价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