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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扬府发[2006]4号
    一、净(新)增就业1.8万人;推荐就业1.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1万人);培训市区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劳动保障局)
  二、市本级养老保险净增缴费1.5万人;失业保险扩面6000人;对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实施医疗救助。(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三、新建农产品检测中心,实施放心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9%;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100%建档管理。(农林局、商贸局、质监局、药监局)
  四、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西北6个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城控公司、邗江区、维扬区)
  五、建设天然气门站一座和高、中压调压站2座;拆除市燃气公司焦化厂。(城控公司、规划局)
  六、建设限价商品房30万平方米、解危安置房3万平方米。向5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购房户发放购房补贴。(房管局、民政局)
  七、整治莲花街坊、安乐街坊、梅庄新村、新城花园4个老小区。(建设局、房管局、综治办、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
  八、新增公交车辆100辆、公交线路6条,调整线路6条;增设42组红绿灯。(城控公司、建设局、公安局)
  九、对低保对象和特困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对考上大学的低保、特困家庭的子女给予一定的补助,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教育局、民政局)
  十、迁建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卫生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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