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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9 生效日期: 2007-04-19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自2003年举办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活动的影响力逐年增强,覆盖面逐年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今年,全国普法办将举办“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为开展好本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丰富法治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办、承办、支持、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上海市法宣办
  支持单位:中国普法网、东方法治网、钱塘法治网、江西普法网、湖北法治网、湖南法治网、河北法治网、新疆法治网、安徽普法网、福建普法网、四川普法网、广州普法网、厦门普法网、泉城普法网、沈阳法治网、南京依法治市网
  媒体合作单位: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闪吧网、电脑报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0日开始,7月20日结束。
  四、征集作品的内容和形式
  作品的内容应当反映法制主题,形式为动漫(flash)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30个、鼓励奖100个。单项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活动网址
  本次活动设立活动专门页面,网址为://law.flash8.net,活动启事、作品的制作技术规格和报送方式、评审方式、问询信箱、版权事宜、往届获奖作品展示、供参考的创作素材等方面详细信息均可从该页面获得。登录该页面的方式为直接登录该网址,或通过活动支持单位的网站进入该页面。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踊跃参与。法制动漫作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种新手段、新形式。“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是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确保所属单位、广大群众都能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要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有关单位和有关方面创作一批具有法制宣传教育作用的高质量动漫作品参加到活动中来,积极通过动漫作品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要加强组织,充分运用各地各部门已有的法制故事、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连环画、法制漫画、卡通形象等法制宣传教育素材,创作、制作为法制公益广告、法制MTV、法制连续短剧等法制动漫作品形式,并报送到活动专门网站。
  3、突出重点,提高实效。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高等院校、动漫制作爱好者和动漫制作公司、企业等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使他们能创作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动漫制作技术好的法制动漫作品,参加活动。

200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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