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报送2008年体育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1 生效日期: 2007-06-21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夏季奥运项目管理中心、武术中心:
  为提前规划2008年全国体育竞赛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好参加北京奥运会资格赛、测试赛、奥运会正式比赛、国际高水平比赛以及全国竞赛的关系,确保国家队系统训练。请各中心结合今年的实际工作状况,认真研究拟定2008年的竞赛计划安排。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体育竞赛安排必须紧紧围绕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工作,有利于国家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科学系统地进行训练,有利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有利于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取得最好成绩。
  二、基本原则:
  (一)按照各项目国家队的备战计划,突出比赛为训练服务的宗旨,涉及国家队参加的国际、国内比赛一定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要有选择,有取舍。
  (二)为保证各项目中心集中精力抓好备战工作,各项目必须缩减国际、国内一般性比赛和联赛等商业性比赛的数量,原则上在北京奥运会前不举办全国性成年比赛及国际性一般比赛。
  (三)按照国家队备战计划,要明确在奥运会前国家队参加哪些具体赛事。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2008年竞赛计划包含:1、2008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安排;2、2008年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比赛计划安排;3、2008年参加国际比赛的外事计划安排。
  (二)请各中心严格按照上述精神,认真研究2008年竞赛安排,于2007年7月31日前将各项目2008年竞赛计划(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上报竞技体育司。我们将会同外联司对各中心上报的竞赛计划逐项进行审核,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再由各中心按要求上报详细的竞赛计划。
  联系人:竞体司竞赛处 贾宁
  电 话:87182492
  传 真:87182307

二ΟΟ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表一:2008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

项目:

比赛名称

比赛时间

国家队队员是否参赛(Y或N)

 

 

 

(中心盖章)

附表二:2008年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比赛计划

项目:

比赛名称

比赛时间

国家队队员是否参赛(Y或N)

 

 

 

(中心盖章)

附表三:2008年参加国际比赛的外事计划

项目:

比赛名称

比赛时间

国家队队员是否参赛(Y或N)

 

 

 

 

(中心盖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