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检质函[200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收到一些地区的电话反映:某些单位借为企业入网提供咨询、办理手续、推销软件等方式从中谋取利益、收取费用。对此,请各局关注这一动向,坚决按照总局规定,协同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把握好各个工作环节,防止在企业入网推进工作中搭车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如遇此种情况,请及时制止并报告总局推进工作办公室。
举报电话:010-82262089 82262090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