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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4 生效日期: 2005-11-24
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市政发[2005]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吉发(2005)1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发(2005)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若干工作准则》(吉政办发(2005)38号)精神,按照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面推进省向县(市)下放权限事项落实的同时,积极稳妥、健康有效地组织好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各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按照关于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操作办法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精神,遵循有利于增强市县发展活力,构建起“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市、县经济发展由“快走”变“快跑”;有利于吉林市区域性经济发展大局的原则推进工作。只要有利于县(市)加快发展的,该放必放;只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能放都放;只要省已经明确下放的,无条件下放。今后,凡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原则上,只要是省同时部署到市和县的工作事项,市对县(市)不再重复开会部署;不再进行县域经济社会日常运行情况的调度;不再对县域经济社会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不再保留涉县(市)经济社会工作的各类审批、检查和收费项目。根据上述原则,市将分期分批地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相关部署,严格工作时限和操作办法,抓紧放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经济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推进县(市)经济快速增长和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对市政府首批确定下放的 187 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各县(市)政府及部门要立即与市直部门进行对接,和承接省下放的权限紧密结合,尽快建立起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各项下放权限真正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所有下放权限,都要进入政务大厅(或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没有建设政务大厅(或政务中心)的,可暂时进入临时集中办公场所进行办理。对下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并严格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渠道和规章制度管理。
  市直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放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高度负责地做好向县(市)放权工作。对市向县(市)放权事项,要做到“真放权、放真权,真正把实质性、关键性和涉及到具体利益的权限放给县(市)”,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把收费权与审批权同步下放到位。要主动与县(市)政府部门搞好工作衔接,指导县(市)落实好下放权限。对省向县(市)放权事项,要积极主动配合,帮助县(市)政府部门搞好承接工作,特别是对技术性较强的放权事项,要主动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要高度负责地做好放权过渡期工作,在移交相关管理权限的过程中,工作不受影响,实现平稳过渡。同时要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市、县(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吉林市直部门第一批向县(市)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项目目录
总序号 序号 管理部门 管理事项目录 下放方式 备  注
1 1 建委 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初审 下放
2 2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下放
3 3 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登记 授权
4 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执业资格证审核 委托
5 5 建设工程造价(概预算)专业人员资质审核 取消
6 1 劳动和    保障局 城区内民办职业培训班的审批及管理 下放
7 1 卫生局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下放
8 2 传染病监督管理 下放
9 3 纯净水生产卫生许可证发放 下放
10 4 100张床以下(含100张)综合医院、一级专科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含职业病防治所)、妇幼保健院(所、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 下放
11 5 一级(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 下放
12 6 助产人员准入审批管理 下放
13 7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审批管理 下放
14 1 规划局 基础测绘及产品检验 下放
15 1 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下放
16 2 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标审批 下放
17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审批 下放
18 4 万亩以上国管灌区用水计划审批 下放
19 5 国有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生产活动审批 下放
20 6 中型水库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审批 下放
21 7 改水工程设计和预算审批 下放
22 8 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下放
23 9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下放
24 10 防洪规划保留区占地审查 下放
25 11 城建填堵原河道沟叉等审查 下放
26 12 防御洪水方案审查 下放
27 13 在水域、水体设置旅游点的初审 下放
28 14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批 下放 松花湖除外
29 15 农村水利工程批准 下放
30 16 水利局 非农业建设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工程受益范围内土地影响工程效益批准 下放
31 17 水电设备的检验 下放
32 18 单位及个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理的渔业船舶的检验及核准 下放
33 19 河道内建设项目验收 下放
34 20 防病改水工程的验收 下放
35 21 排污口设置审查 下放
36 22 航道整治审查 下放
37 23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评定 下放
38 24 渔业船舶的建造检验、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公证检验、核准及船用产品检验 下放 松花湖除外
39 25 占用河道活动审批 分级管理
40 26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年检及验收 分级管理
41 27 河道占滩占岸管理费的审批 取消
42 1 农委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上岗证发放 下放
43 2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下放
44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 下放
45 4 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 下放
46 5 农村合作经济收入统计 下放
47 6 对种子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下放
48 7 对农药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下放
49 8 对肥料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下放
50 9 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监测管理 下放
51 1 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下放
52 2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下放
53 3 生产、销售环境保护产品备案 下放
54 4 发放医疗废物综合利用经营许可证 下放
55 5 污染防治设施年检 下放
56 6 核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证 下放
57 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审批 下放
58 8 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下放
59 9 排污收费 下放
60 10 行政处罚权限 下放
61 11 排污申报登记 下放
62 12 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下放
63 13 对环境有影响的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审核 下放
64 14 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采沙疏浚作业审批 下放
65 1 文化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 下放
66 2 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歌厅、夜总会、电子游戏厅、台球及综合娱乐场所的审批 下放
67 3 录像放映场所的审批 下放
68 4 营业性演出团体的审批 分级管理
69 5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审批 分级管理
70 6 营业性组台演出活动审批 分级管理
71 7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分级管理
72 8 占用体育场(馆)等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活动审批 分级管理
73 9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审批同意 分级管理
74 10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分级管理
75 1 工商局 吉林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 下放
76 2 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下放
77 3 商品展销会参展者资格审查情况备案 取消
78 4 市场名称核准 取消
79 1 中小企业局 中小企业、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初审 下放
80 2 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 下放
81 3 组织市级名牌产品评比 下放
82 4 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核上报 委托
83 5 大项目的审核申报 委托
84 6 中小企业、非国有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初审 委托
85 1 广电局 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审核、验收 下放
86 2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下放
87 1 林业局 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下放
88 2 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下放
89 3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的申报和发证 委托
90 4 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加工销售的申报、审批发证 委托
91 5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 取消
92 6 野生动物经营加工销售许可证工本费 取消
93 7 种子生产许可证年检 取消
94 8 种子经营许可证年检 取消
95 1 旅游局 五星级饭店质量等级初评 下放
96 2 旅游定点接待单位评定 下放
97 3 星级饭店年度复核 下放
98 4 旅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 下放
99 5 导游员年审 下放
100 6 导游员培训(限具备师资机构、队伍的县市) 下放
101 7 旅行社月统计报表 下放
102 1 国税局 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审批 下放
103 2 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还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审批 下放
104 3 经营期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定期减免所得税的审批 下放
105 4 对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的审批 下放
106 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的核准。 下放
107 6 对从事信贷、租赁业务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审批。 下放
108 7 协定国居民(包括个人居民和法人居民)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的确认 下放
109 8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审批。 下放
110 9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均在同一县(市)的,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额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审批。 下放
111 10 企业呆帐损失、坏帐损失额度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财产损失额度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税前扣除审批。 下放
112 11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 下放
113 12 外商投资企业在优惠期内因不可抗力提前解散免予补税的审批 授权
114 13 工业类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同一县(市)的,集团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审批 委托
115 14 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审批 委托
116 15 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部分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审批 委托
117 16 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审批 委托
118 17 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审批 委托
119 18 缓征税款的审核 委托
120 1 国土局 县(市)域内,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审核 下放
121 2 普通建筑用砂、石及砖瓦用粘土的储量登记 下放
122 3 县级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 下放
123 4 乙类矿产(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50万吨-500万吨的砖瓦用粘土、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的建筑用石材)的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初审 下放
124 5 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矿山年检) 下放
125 6 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权(矿产资源储备规模在50万吨-500万吨之间的砖瓦用粘土、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的建筑用石材) 下放
126 7 对县(市)矿山企业资源储量进行年度审查 下放
127 8 驻外县市属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授权
128 1 技监局 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的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29 2 对各类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30 3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31 4 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32 5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 分级管理
133 6 产品标准、计量、质量监督检查(不含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分级管理
134 7 对社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35 8 防伪技术及其产品管理 分级管理
136 9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分级管理
137 10 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分级管理
138 11 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 分级管理
139 12 农业标准化管理 分级管理
140 13 技术贸易机构的审批 取消
141 1 商务局 市场建设审批 下放
142 1 民政局 异地入伍退役军人落户审批 下放
143 2 建设墓地审批 下放 县(市)报省审批
144 3 行政区划变更 下放 县(市)报省审批
145 1 地税局 安置'四残'人员福利企业免征营业税 下放
146 2 有关教育收入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政策 下放
147 3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营业税审批 下放
148 4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下放
149 1 发改委 使用省以上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初审呈报 分级管理
150 2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符合《吉林省报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管理范围的项目》的核准 分级管理
151 3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除《吉林省报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管理范围以外的项目》的备案 分级管理
152 4 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审批 委托
153 5 农村用水和乡镇自来水价格审批 委托
154 1 市政公用局 用水指标增容审批 分级管理
155 2 城市用水计划指标和节水指标 分级管理
156 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节水设施、设备、器具的审批和竣工验收 分级管理
157 1 交通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审批 分级管理
158 2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审批 分级管理
159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 分级管理
160 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审批 分级管理
161 5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证 分级管理
162 6 机动车驾驶员资格证 分级管理
163 7 对县(市)运管机构执法活动监督 分级管理
164 8 船舶浮动设施检验 分级管理
165 9 船舶登记 分级管理
166 10 港口经营许可 分级管理
167 11 客、危船员特殊培训资格 分级管理
168 12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核发 分级管理
169 13 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分级管理
170 14 通航水域或岸线、影响安全活动和作业的审批 分级管理
171 15 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 分级管理
172 1 科技局 列入市级科技发展计划或重大科技项目的确定 分级管理
173 2 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的审批 分级管理
174 3 市级科技成果的认定、验收、登记 分级管理
175 4 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 委托
176 1 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
177 2 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分级管理
178 1 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资质的审批 授权
179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的审批 授权
180 3 其他行业用于公众服务的气象要素采集的审批 授权
181 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授权
182 5 新、改、扩建工程影响'气象探测环境技术标准'的审查 授权
183 1 人事局 企、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 下放
184 2 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初、中级工和县(市)、区中级工技术等级审批 下放
185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研修实习审核 取消
186 1 司法局 对县(市)律师行政处罚权 授权
187 2 县(市)所辖律师流动管理权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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