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价经[2000]3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富源路至倒岩路收费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1999)294号)精神,现将富源路到倒岩路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富源路至倒岩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每吨公路0.20元调整为0.25元,具体分类车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请你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并选择适当时机,在不超过上述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到位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请将具体实施情况抄我局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请督促富源公司精减收费管理机构,节省开支,提高收费还贷能力。
附表:富源路至倒岩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表
附表:
富源路至倒岩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辆次
吨位(吨) 标准
说明:各类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的通行费标准按一元标准计收,小型拖拉机的通 行费按一类客货车计收,中型拖拉机的通行费按二类客货车标准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