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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参加“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28 生效日期: 2001-02-28
发布部门: 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建[2001]3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河南科技报社、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12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豫科协字[2001]第5号)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消防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及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我厅决定统一定购答卷,以市为单位组织参加此项活动,请各市按分配数额和要求统一答题(每份定价一元)。为加强对此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河南省建设系统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于法典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肖宗林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张 达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任国良 省建设工会主席
  刘福明 省建设厅科学技术与外事工作处处长
  张 申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魏 琳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建英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王均歧 省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
  赵培彬 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厅建筑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张 达
  副 主 任;任国良
  成 员:温进普 李和平 郭明军 严玉萍
  联 系 人:李和平
  联 系 电话:0371一6200095
  附 件:1、全省建设系统答卷征订分配表。
  2、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到12委局“关于开展“河南省普及安全消防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全省建设系统答卷征订分配表
  1、郑州市 400份
2、开封市 300份
3、洛阳市 300份
4、新乡市 300份
5、安阳市 300份
6、南阳市 300份
7、鹤壁市 200份
8、濮阳市 200份
9、焦作市 200份
10、济源市 200份
11、三门峡市 200份
12、平顶山市 200份
13、许昌市 200份
14、漯河市 200份
15、驻马店市 200份
16、信阳市 200份
17、周口市200份
18、商丘市200份
  中 共 河 南 省 委 宣 传 部
  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河 南 省 政 协 教 科 文 体 委 员 会
  河 南 省 公 安 厅
  河 南 省 司 法 厅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文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件
  河 南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河 南 省 公 安 消 防 总 队
  河 南 科 技 报 社
  河 南 省 科 技 新 闻 学 会
  豫科协字[2001]第5号
  关于开展“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全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全省人民的消防、忧患意识,加大对消防宣传和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在我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科技报社、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决定联合开展“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科技报社、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12家单位共同组织,旨在全社会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项工作,齐心协力,认真组织,抓紧抓好。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灾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给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特成立“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王全书 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
  张世英 河南省人大副主任
  李志斌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胡廷积 河南省政协副主席
  主 任:黄兴维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詹玉荣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立本 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成祥 河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理事长
  刘海程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雷成德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河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总队长
  副 主 任:魏一明 河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长会副主任
  申黎明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贾 跃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张增慧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杨保善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领导成员:杨丽萍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赵忠远  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何凤莲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主任
  李宝红  河南省科技报社社长、总编辑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秘书
  仝功俊  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陈志中  河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长
  朱 军  河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靳建禄 河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王文瑞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处长
  张乃宏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处长
  杨书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
  谢新华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处长
  王树中 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常务副秘书长
  秘 书 长:李宝红 河南省科技报社社长、总编辑
  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王树中 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常务副秘书
  副 主 任:时富宗 河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宣传处副处长
  张 杰 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副秘书
  二、竞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等国家法律
2、《河南省消防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
4、消防基础知识和灭火、逃生基本技能。
5、国外现代消防科技、法律知识及消防现状。
  此次竞赛采取公开答卷的形式。试题分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大类,共计100道试题。全文刊登在《河南科技报》上,竞赛试题由省公安消防机构拟定,标准答案由国家消防权威机构予以审定。抽奖结果由郑州市公证处现场予以公证。
  三、竞赛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及广大党员、干部、工人、学生、农民、知识分子等(与组织本次竞赛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竞赛方法与步骤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搞好组织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加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市、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01年3月20日前将所需答卷份数及工作人员名单、地址、电话、传真报组委会办公室。
2、此次活动采取个人答题,集体领、交试卷的形式。2001年4月1日到10日,各市、各省直单位统一到组委会办公室领取试卷,并迅速将试卷分发到各有关单位参赛者手中。
3、答题截止时间为2001后4月28日,各参赛者答卷统一交竞赛办公室,逾期取消竞赛资格(邮寄答卷以当地邮戳为准),试卷及答题卡复印无效。
4、获奖者名单将在《河南科技报》上公布,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2、设组织奖20名,对此次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效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是一次全省性的重要活动,望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地搞好本次活动。
4、活动结束后,将在省会郑州举行表彰颁奖座谈会。
  六、本此活动结束后,将选拔优秀单位和部门参加在河南卫视举行的“河南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电视大奖赛”。
  七、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具体承办竞赛各项组织工作。
  联系人:王树中 张 杰 石 岩 柯强 刘自霞 张丹
  电 话:(0371)5937644 5948218
  传 真:(0371)5948838
  地 址:郑州市政一街省政府四号楼
  邮 编:45003
  中共河南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在教育科学文化
  河南省政协教科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科技报社 河南省科技新闻学会
二OO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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