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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小儿清热宁颗粒”等药品试销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2 生效日期: 2000-11-25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字[2000]48号
河南辅仁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齿痛消炎灵颗粒(无糖型)、心脑康胶囊、小儿清热宁颗粒销售价格的请示》(豫辅字(2000)第59号)收悉,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生产成本,现对你公司生产的“小儿清热宁颗粒”等药品试销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小儿清热宁颗粒(规格:8ge*6袋)每盒试销零售价18.6元;齿痛消炎灵颗粒(无糖型,规格:10ge*4袋)每盒试销零售价13.9元;心脑康胶囊(规格:10粒*3板)每盒试销零售价24.6元。
  以上试销零售价2000年11月25日起执行至2001年11月25日止,试销期满后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正式零售价格。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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