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主管部门、煤炭协会:
现将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122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加快实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653工程"是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对煤炭行业实施"科教兴煤"和"人才强煤"战略,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主管部门、煤炭协会要按照人事部关于"'653工程'要加快实施,刻不容缓,培训指标任务必须完成"的要求以及人事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和《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省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培训任务、建立健全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切实把"653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尽快成立省级煤炭行业"653工程"领导小组。各省煤炭主管部门或煤炭协会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组建省级煤炭行业"653工程"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一般为7人左右。在征得本省人事部门同意后,于2007年1月底前将《省级煤炭行业"653工程"领导小组审批表》(见附件二)上报全国煤炭行业"653工程"办公室审批。
三、研究制定本省煤炭行业"653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煤炭行业"653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煤炭企业生产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省煤炭行业"653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目标、有规划;有组织、有职责;有制度、有程序;有任务、有措施,做到明确具体、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此方案要于2007年1月底前上报至全国煤炭行业"653工程"办公室和省人事部门。
四、积极开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的要求,煤炭行业"653工程"培训参考指标任务已分解到各省,请认真研究,在征得省人事部门意见后尽快上报。同时要围绕煤炭行业"653工程"重点培训领域和专业培训方向,结合本省实际需求,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07年度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备案申报表见《实施细则》附件四),全国煤炭行业"653工程"办公室在汇总后,将于2007年第一季度在中国煤炭工业网等媒体上向全国发布。
五、尽快启动有关培训工作。对企业急需及本省传统优质培训项目,可在上报的同时,先行进行培训。另外,按照国家人事部的要求,部分煤炭企事业单位向行业"653"办公室申报了施教机构资格(见附件三),请各单位进行复核,并尽快将复核意见报行业"653"办公室。同时要做好施教机构的补报和培训教师的报名工作(施教机构申报表和教师培训报名表分别见《实施细则》附件一和附件二)。"653工程"师资培训拟在2007年第一季度进行。
六、"653工程"培训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接到此文后,要尽快转发、统筹安排、抓紧部署、责成专人负责,并主动向省人事部门汇报工作。在省人事部门的政策支持下,做好行业培训推动及公需科目培训等工作,从而加快推进"653工程",高质量地完成这一重大人才培养工程。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