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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飞利浦杯”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2-01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办发[200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反映中医药行业一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弘扬主旋律,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局领导同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与中国中医药报社决定共同举办“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活动方案附后)。
  本次活动从200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2007年1月在京举行“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发布会”,揭晓评选结果。请各有关单位 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推荐,配合主办单位搞好此项活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飞利浦杯”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中国中医药报社
  协办单位: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医院
  支持单位:搜狐网健康频道
  二、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三、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一)活动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在中国中医药报和搜狐网连续登载评选启事,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向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推荐新闻条目。
  (二)12月1日―12月31日,各地推荐新闻条目,内容包括新闻事件过程及媒体的报道(电视播出的附录像带,广播新闻附录音带,报纸登载的附样报),详见推荐要求。
  (三)2007年1月1日―2007年1月10日,由评委会秘书处对推荐新闻进行初筛,选出20条中医药新闻大事。2007年1月11日―1月13日,由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从20条中最终选出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
  (四)2007年1月20日,举行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发布会,同时在《中国中医药报》和搜狐网健康频道等媒体刊登(详细方案另定)。
  四、组织机构
  (一)评委会
  主 任:房书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志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陈贵廷(中国中医药报社社长)
  委 员:姜再?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
  闫树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
  孙塑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
  高思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
  张 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华 清(国务院新闻办一局副局长)
  毛群安(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
  蒋 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办主任)
  贾西平(人民日报科教部主任)
  张宿堂(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
  陆彩荣(光明日报科技部主任)
  黄泽民(健康报社常务副社长、副总编)
  曹洪欣(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
  李俊德(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
  陈可冀(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
  李维衡(中国针灸学会会长)
  张洪魁(中国中药协会名誉会长)
  诸国本(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
  李振吉(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
  党英健(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及超声监护业务部总监)
  杨卓欣(深圳市中医院院长)
  (二)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赵文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陆 静(中国中医药报社办公室主任)
  成 员:欧阳波 王 双 辛 悦 闫 锐 孟昭艳 高新军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药报社内,所有参加评选的新闻事件材料均寄往中国中医药报社。
  五、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推荐要求
  (一)范围
  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中医药新闻事件。
  (二)内容要求
  1.已在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
  2.对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3.在行业内或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格式要求
  请报送单位将新闻条目的材料用A4纸打印,并附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电视新闻附大1/2录像带或VCD、DVD;广播新闻附普通盒式录音带,报纸登载的附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
  (四)截止日期
  2006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 中国中医药报社办公室
  邮  编:100085
  材料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咨询电话:010―64854537 64857552 
  传  真:010―64854537 64857552
  六、2006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标准
  (一)符合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要求;
  (二)被多家媒体报道;
  (三)社会广泛关注且影响较大;
  (四)新闻性较强;
  (五)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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