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1999]336号
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计划生育实用工作手册)收费标准的请示》(鲁计育财字(199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委宣教中心印制的《计划生育实用工作手册》属内部发放的工具书,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已批准立项收费(鲁财综字(1996)第6号),现核定其工本费为每本8元,有偿限售到乡镇计划生育干部。收取的工本费属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印刷、运输等费用开支。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