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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关于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证件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2 生效日期: 2006-09-22
发布部门: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企业: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根据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关于通告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证件申办有关事项的函》,为便于各有关企业参会参展,现特将证件申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证件类型
  各有关企业可申办以下几种证件:
  (一) 参展商证:供参展人员使用。
  (二)专业观众证:供企业参会参展的专业观众使用。
  二、 申办原则
  (一)参展商申办参展商证,每个标准展位可办理3个参展商证。
  (二)企业参会参展的专业观众申办专业观众证,一人一证。
  三、 申办方法
  (一)参会参展的参展商和专业观众,需提供如下个人办证资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本人2寸近期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等。请各参展企业于9月27日前将填好的《申办证件资料表》(见附件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我会,照片请标明姓名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
  联系人:殷俊
  电话:010-88083123
  传真:010-88083100 88083074
  邮箱:yinjun@chinca.org
  (二)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办证资料发送我会,10月28日至11月2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设立现场办证大厅,受理专业观众证件的申办,客商可凭参会请柬、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名片现场申办证件。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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