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林计批字[2007]527号
江西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请求审批<江西省鄱阳湖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林计字〔2007〕1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江西省林业科学院为项目法人,在新建县和都昌县建设鄱阳湖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营建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303.3公顷,建设抑螺防病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选育示范圃30公顷;修建沟渠14公里、作业道12公里、隔离栏5公里;低洼地改造66公顷;新建野外监测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购置必要的抑螺防病林监测设备设施等。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25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安排544万元,你省配套解决81万元。请你厅据此抓紧组织项目法人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局备案。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