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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东方神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如、黄品冠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20 生效日期: 2007-11-2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26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6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唱组合东方神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于2007年12月12日到上海参加“2007赛我网幸福之翼”演出活动。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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