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2007年度民族工作调研成果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4 生效日期: 2007-12-04
发布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度民族工作调研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参加评选的民族工作调研报告必须是今年的调研成果,调研报告要情况准确,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策可行,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族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每个单位最多可以报送10篇调研报告参加评选。报送单位需正式行文,写明参评调研报告总数和篇名、调研工作主要执行人及报告撰稿人姓名、简历和联系地址、电话。同时,填写《全国民委系统调查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附在每篇调研报告前。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四、请各单位将参加评选的调研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注意控制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注明“2007年度参评调研报告”字样,并附软盘(WORD格式),报送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胡凤宝 朴永日
  联系电话(010)66508768 66508127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全国民委系统调查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调研项目

 

申报单位

 

参 与  人

 

调研成果简介(调研主要内容,取得的主要成果,达到的目标、水平及创新之处。限500字)

单位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