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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5 生效日期: 2008-01-15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5年-2007年1-11月份的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6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商务部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2008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吨)

合计

22780

1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603

2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978

3

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672

4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1195

5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810

6

烟台鹏宇科工贸有限公司

609

7

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335

8

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35

9

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407

10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89

11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151

12

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28

13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090

14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86

15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1119

16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417

17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42

18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903

1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5

20

西安西骏新材料有限公司

616

21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64

22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1920

23

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666

稀土出口配额计算公式
  应得配额=此次下达配额量×[0.66×(A1+A2)+0.34×A3]
  A1=(各企业近三年出口数量÷全国出口总量)×0.9数量权重
  A2=(各企业近三年出口金额÷全国出口金额)×0.1金额权重
  A3=生产企业2006年出口供货量÷各生产企业出口供货总量
  其中:0.66为出口业绩权重,0.34为出口供货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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